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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检察长”同巡河,合力唱响“河湖生态歌”

2021-07-07 1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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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发挥“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作用,进一步健全、加强检察机关与河长制办公室及其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监督制约,形成合力共同维护、优化河湖生态功能,近日,阳原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常世杰带领主管公益诉讼工作的副检察长吉世宝和第二检察部从事公益诉讼工作的检察干警以及部分乡、镇河湖长在汛期到来之前,开展了以桑干河为主线的巡河行动。

  检察长、河长一行依次查看了要家庄乡虎沟段、东井集镇关河段以及桑干河的东井集段等县级河流的重点河段水域情况,重点查看了虎沟是否存在私挖滥采情况,是否存在堆放倾倒固体废弃物阻塞河道情况,桑干河的河流水质、水域环境,是否存在倾倒垃圾、非法排污、侵占破坏河堤的情况,正在建设施工的桑干河集中治理情况。详细了解了桑干河沿线河岸两侧存在的突出问题,并询问了有关人员对河流的日常管理情况,对巡河现场发现的问题现场交办,同时要求各相关乡镇要加强日常巡查,及时清理河道的垃圾与杂草杂物。

  此次巡河行动是阳原县检察院和县河湖长办公室召开“河湖长+检察长”联席工作会议,会签了《关于建立阳原县“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后,“河长+检察长”进行的一次联合巡查工作。为逐步形成河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工作合力,充分发挥河湖长和检察长在各自领域保护河湖生态的职能作用,阳原县建立了信息联享制度、联运协作制度、联席会商制度、联合监督制度的河湖管理“四联”制度协作机制,机制有效有序运转,进一步密切了河长制办公室与检察机关工作机构的协作配合。

  阳原县检察院把检察长巡河作为常态化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联合河湖长办公室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的河湖开展巡河巡查和调研,加强河湖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宣传,充分履行公益诉讼职责,切实维护好“公益”这一核心,通过法律监督实现“水更清、河更畅、岸更绿、景更美”的群众新期待,助力阳原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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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钱彦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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