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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阳原县公安局结合辖区实际,强化组织部署,扎实开展旅游客车和“营转非”客车统一整治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一是全面开展源头排查,确保旅游客车和“营转非”客车安全技术性能良好。对辖区旅游客车和“营转非”客车开展全面排查,车辆逾期未检、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督促车辆所有人立即办理年检、注销业务。发现车辆存在轮胎磨损严重,制动、灯光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等问题的,督促限期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发现车辆有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的,督促所有人、驾驶人及时处理并严格落实处罚、记分和降级管理措施。对排查出的“营转非”客车,全面落实专用粘贴标识和喷涂措施,并拍照留存备查。对排查出的“营转非”客车和逾期未检验客车,一律通报交通运输、安监部门,并录入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纳入重点管理。 二是全面开展警示宣传,努力提高旅游活动组织者、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通过短信平台、电视滚动字幕、广播电台、“双微”平台等方式,提示广大群众旅游乘车及夏季自驾游注意事项,动员群众举报非法组织、从事旅游活动的行为。加强对“营转非”客车所有人的安全提示。所有人为个人的,采用短信、电话等方式进行全面提醒,告知其严禁从事营运活动。所有人为单位的,督促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车辆统一调度管理,定期检查维护车辆,严禁外借、出租。 三是严格落实勤务制度,严厉打击旅游客车超员、超速、夜间违规运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重点路段、时段的巡逻管控,对发现的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查纠、严格处罚。联合交通运输部门,依托执勤服务站、卡点,集中查纠长途旅游客车夜间违规运行行为。对于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发现的长途旅游客车夜间违规运行情况,及时通报上级部门依法处罚。 四是严格路面执法检查,切实做好旅游客车和“营转非”客车非法营运的取证和通报工作。联合交通运输、安监、旅游等部门,以旅游景点为重点,加强对大客车的执法检查,严查“营转非”客车非法营运以及旅游客车超范围经营、异地经营、持虚假包车客运标志牌、搭载包车合同以外乘客等违法违规运输行为。将“营转非”客车信息、已注销道路运输证未办理变更使用性质业务的客车信息以及逾期未办理转移登记、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二手客车信息录入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依托检查站、服务站和卡口,对缉查布控系统报警的车辆及时拦截,严格检查驾驶资格和装载情况,发现非法从事旅游客运的,一律书面移交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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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客车 和 旅游 游客 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