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阳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拘留了一名拒不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 在李某申请执行赵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过程中,法院向被执行人赵某及时送达了财产报告令和执行通知书,但赵某在指定时间内拒绝向法院申报财产。执行法官通过村委会干部做被执行人赵某的思想工作,但赵某态度恶劣,极度不配合,仍拒绝申报其财产状况,于是法院依法决定对赵某拘留十五日。 执行干警为赵某佩戴戒具 阳原法院用实际行动告诫那些拒不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要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状况,如不申报,法院将依法予以严惩,绝不手软,坚决捍卫法律尊严。 阳原法院闫晓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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