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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炎夏日执行忙,不辞辛劳保民生——阳原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土地纠纷案

2018-07-27 1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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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8日上午,阳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对一起土地使用权纠纷案实施强制执行,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申请执行人李甲与被执行人李乙土地使用权纠纷一案中,申请人李甲承包了村集体的土地,但李乙认为此土地的使用权属于其父,所以强制性占有使用了李甲的4.2亩土地。李甲遂将李乙诉至阳原县人民法院。阳原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决李乙将4.2亩的土地使用权交于李甲,并恢复原状。执行局受理该案后,立即组织得力干警到村委会调查了解情况。经调查,李甲与李乙系叔侄关系。

  7月18日上午,阳原法院执行局在制定执行方案后,出动多名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李乙所占耕地处,实施强制执行。面对法律的威严和法院的严厉执法态度,李乙认识到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严重性,表示服从法院判决,愿意将土地使用权交还给申请人李甲。

  在案件强制执行后,为有效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维护好叔侄关系,执行法官向叔侄二人作了一系列的思想工作。最后,二人共同表示,由李乙将大部分土地恢复原状,剩下土地上挖的一条小沟,由申请人李甲自行恢复。该案的执行结果,不仅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化解了叔侄二人之间的矛盾;既体现了法律的威严,又彰显了办案的灵活。

  “民以食为天,食以农为源,农以地为主”。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如何妥善处理好农村土地权益案件,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不仅需要对逃避执行的“老赖”予以严惩;也需要人性化执法办案,真正做到案件结、矛盾解。

  阳原法院 闫晓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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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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