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道路交通案件数量的快速增长,车损人伤案件的理赔问题成为交通事故的焦点和难点。自2018年4月,阳原县人民法院成为全省12个县、市(区)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单位之一后,阳原法院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研究部署,稳步推进该项工作。 及时搭建组织平台。院内成立了该项工作领导小组,以院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以交通审判庭、网络信息中心、执行部门等相关庭室为成员部门,积极协调本县交警部门、司法部门及各大财产保险公司等单位,召开了首次联席会议,研究搭建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机制平台。 及时搭建网络平台。第一时间协调财务部门,安排专人和经费,已向最高院指定的北京精友公司采购了“道交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同时,安排院内相关业务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预备培训,力争短时间内有效推进该平台的建设。 及时搭建宣传引导平台。利用县院门户网站、微信、微博、传统宣传媒体,积极向社会群众、案件当事人宣传实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赔偿计算、调解、司法鉴定、民事诉讼、保险理赔等全流程在线处理的积极意义,为该项工作的稳步推进打好群众基础。 阳原法院李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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