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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原法院张春瑞荣获全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2018-05-02 17: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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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8日,在“五一”国际劳动节来临之际,阳原县隆重召开庆“五一”暨劳动模范表彰大会。在本次表彰中,获得全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共50人,其中政法系统3人,阳原法院化稍营法庭庭长张春瑞喜获此殊荣。

  张春瑞同志扎根基层,心系民众,二十年来在农村一线法庭工作,共办理民事诉讼各类案件4100多件,因办案优质高效,被群众称为“贴心法官”。他连续多年被县、市两级法院评为先进个人,市中院记“三等功”两次,省高院记“二等功”一次,先进事迹先后被《张家口日报》、《河北法制报》、《人民法院报》报道,2014年在全省法院系统举办的“中国梦、法官颂”活动中巡回演讲,2016年被省委政法委、省委宣传部授予“美丽河北、最美政法干警”荣誉称号,2017年被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为张家口市“名家名师”培育工程人选。

  县法院号召全院干警要以张春瑞同志为榜样,迅速在全院掀起学先进、赶先进、争当先进的热潮,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昂扬的斗志,投身到审判事业和全县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中,为高质高效完成审判工作和全县实现如期脱贫出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阳原县人民法院孙华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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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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