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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稍营镇把民生工作当做扶贫攻坚的重要环节,科学谋划,认真实施。为了保证惠民政策项目及时、全面、有效落实,建立实施了七项制度。 一是公开公示制度。各村各站所在落实各项惠民政策中要规范公开公示的形式、内容、程序,对涉及的惠民政策项目、补助标准、享受人员名单、补助金额、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投资金额等情况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是民主评议制度。坚持和完善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议事制度,成立由村“两委”班子成员之外的村民代表组成的民主评议小组,对村拟定的惠民政策受益对象进行集中评议。 三是档案管理制度。建立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基础档案,对所有落实的惠民政策信息资料建立详细台帐,特别是对资金发放花名册、村委会召开全体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情况、民主评议情况、历次公开公示情况等原始资料认真进行收集、整理,分类建立档案,实行镇、村两级管理,积极推行电子化管理。 四是动态管理制度。为了即时了解掌握惠民政策受益对象的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核查,对因婚姻、死亡、家庭经济收入等发生变化不符合惠民政策受益范围的对象及时核销,将符合条件的对象按程序纳入政策受益范围,实现政策受益对象的动态化管理。 五是情况通报制度。政策兑现相关站所要加强协调配合,互通情况,按照职责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镇党委、政府进行反馈,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限期整改。对督查中发现单位或个人存在私分、挪用、挤占、截留、抵扣惠民政策资金等行为的,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镇纪委。 六是跟踪监督制度。镇纪委对社会关注的强农惠农政策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根据需要组织清财小组对某项惠民政策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随时开展专项检查。 七是项目实施制度。在项目实施中,首先要召开群众党员代表会研究确定施工单位,在项目施工中都要派村民代表进行监督,工程完工后,镇村以及有各单位都要进行组织验收,工程量和质量不达标,一律不予报账。 牛富江 2018年1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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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制度 的 政策 情况 惠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