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阳原县历来高度重视平安建设工作,通过全县人民的不懈努力,连续两届荣获中央综治委授予的2005——2008年度和2009——2012年度“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
9月19日,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隆重表彰了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优秀市(地、州、盟)、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旗)。阳原县再次蝉联2013——2016年度“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并荣获“长安杯”称号。这无疑为阳原县在新形势下砥砺奋进,跨越赶超,装备了更为强大的“稳定器”。 “长安杯”是中央综治委设立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最高奖项和平安建设的最高荣誉,充分反映一个城市的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水平。须连续三届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平安建设先进县)”,才有资格参评,而“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平安建设先进县)”评选每4年开展一次,这意味着连续12年保持这一荣誉才能获得“长安杯”。
党的十八大以来,阳原县紧紧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这一目标要求和科学指南,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坚持问题导向,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起来。着力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逐步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的大综治工作格局;以“新平台、新载体”支撑基层基础建设,深入推进县、乡、村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根基不断夯实;以“信息化、立体化”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全面深化“雪亮工程”建设,实施视频监控建、管、用一体化模式;以“大排查、大调解、大化解”为依托,构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体系,有力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社会治则居民安,居民安则发展稳,发展稳则阳原兴。平安建设取得新的成绩彰显阳原县综合治理的智慧和力量。“长安杯”的获得,无疑是阳原县社会稳定极具效力的亲证,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极具影响力的有效宣传,造就了富有阳原特色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品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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