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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原县公安局采取四项举措强化旅馆业实名制登记工作

2017-09-28 11:4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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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落实旅馆业实名登记制度,进一步做好暑期社会面治安管控,阳原县局采取四项举措强化旅馆业实名制登记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全警参与。成立了由分管治安工作的副局长为组长,治安大队及各基层派出所负责人任副组长,社区民警任成员的旅馆业实名制登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中,以局领导小组、治安大队不定期开展抽查的方式,确保旅馆业实名制管理工作落实到位,使旅店业主及工作人员牢牢绷紧实名制管理这根弦。

  二是定岗定位,责任到人。为确保辖区旅馆业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提高民警的监管意识,要求每个派出所确定专管民警一名,明确责任和工作要求;若因工作需要调整专管民警的,必须经县局批准。专管民警具体负责本辖区旅馆业的每日网上巡查工作,掌握各旅馆信息系统登记上传情况,及时发现和查处未登记或未上传情况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同时实行工作倒查制,对因工作不认真负责、措施不落实,受到上级公安机关通报批评的,将严格追究有关专管民警责任。

  三是深化服务,加强沟通。对旅馆业主反映的系统故障、操作不熟等问题,要求专管民警接到旅馆业从业人员电话问询后要立即上门指导维护;对辖区大中型旅馆实名制登记管理工作难度大的问题,要求专管民警要经常深入各旅馆,帮助查找问题,积极协助旅馆健全前台人员工作制度、门卫制度及夜间巡查制度,有效填补了实名制管理的漏洞。

  四是加强培训,规范管理。先后组织旅馆业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登记、真假身份证识别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逐一签订了《实名制管理责任状》,督促经营户自觉遵守登记、上传制度,并对辖区内旅馆业的传输率每周进行排名,落实奖惩制度。对如实采集信息,在预防制止犯罪、破案追逃追赃中发挥作用的旅馆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检查中不按住宿“四实”要求登记上传的旅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首次罚款、二次停业整顿、三次吊销许可证的严厉措施,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关键词:实名 实名制 工作 旅馆 旅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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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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