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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原法院“四措施”提高民事审判质效

2017-08-24 15: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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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做好各类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今年以来,阳原县人民法院针对民事审判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四项措施提高民事审判质效。

  加强民事审判队伍建设,提高民事审判法官综合素质。该院始终把民事审判队伍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每周五组织法庭干警进行集体政治学习,强化对干警的政治思想教育,使干警真正领会司法为民的真谛。组织法官论坛、庭审观摩、案例分析、审判实务研讨、裁判文书评比等活动,提高干警驾驭庭审、适用法律等能力。充实民事审判队伍,把年富力强、专业知识丰富、思想素质高的干警向民事审判工作倾斜,特别是向基层人民法庭倾斜,充实民事审判力量。    

  加强审判管理,提高民事审判质量和效率。该院坚持狠抓审判信息化建设,实行网上办案,按立案、分案、办案、结案、评查、归档等环节分段、分部门输入案件流程信息,实现利用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司法统计报表。狠抓审判质效评估,坚持每月对各项审判质效评估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予以通报并督促相关部门与人员整改。狠抓案件审限监督,杜绝超审限案件的发生,提升办案效率。    

  加强便民措施落实,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加强立案文明窗口建设,实现了规范化、便民化、人情化,在立案庭配置饮水机、便民椅,设立专门的诉讼引导员,开设案件咨询窗口、案件受理窗口、案件送达窗口、信访投诉窗口,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大力开展巡回审判送法进乡村、进校园活动,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负担。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予以减、免、缓交诉讼费用。在法院大门口设立法律援助律师工作办公室,为群众大开法律援助之门。    

  加强民事案件调解,提高服判息诉率。坚持把促进和谐贯穿于民事审判工作始终,实行全员调解、全程调解,在法院内部形成调解氛围。完善基层调解工作网络,加强对社会法官的培训指导,使人员构成更加合理、更加具有代表性,知识水平更高、调处纠纷能力更强,更好地协助法院做好民事调解工作。出台激励措施,尽力督促履行,把审理中调解履行率作为部门及法官个人考核目标,提高调解质量,力争从源头上减轻执行和信访工作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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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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