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张家口阳原县长安网 >> 公正执法

阳原法院四项措施提高立案工作水平

2017-08-24 15:32:33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今年以来,阳原法院通过准确把握立案尺度,强化诉前调解,细化立案信息录入,完善制度管理,切实提高立案工作水平。

  推行一次性书面告知制度。对法律意识不强的当事人,详细告知起诉步骤、需提交的诉讼材料等,并针对相邻关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离婚纠纷等常见案件,制作了起诉状样本,方便群众诉讼。诉状递交、证据审查、诉讼费预交均可在立案大厅内依次进行,符合立案条件的一次性办理完毕,做到案件随到随立,使当事人立案更加方便快捷。

  加强诉前调解和庭前送达。一方面做到立案审查与诉前调解工作相结合,对标的额较小的民间借贷、简单的婚姻家庭案件、矛盾不大的继承纠纷等案件,立案庭在审查起诉材料后,告知双方诉前调解的程序、法律后果和益处等,促使当事人理解并接受诉前调解。另一方面做到立案排期和庭前送达工作相结合,立案庭在进行排期的同时,加强庭前送达工作,即立案时向原告发放传票,并及时通知被告领取传票,对经三次电话通知仍不来领取传票的当事人,及时组织人员上门送达,确保案件及时开庭审理。

  强化诉讼引导,实现阳光诉讼。为当事人提供诉讼风险告知书、财产保全告知书及不同类别案件的举证范围,并针对案件性质进行诉讼引导,详细告知诉讼风险,给不懂打官司的当事人提供了直接的帮助。实行上门立案、电话预约立案、假日立案等灵活快捷的立案方式,让符合立案条件的纠纷得到及时受理。对前来咨询的案件当事人,详尽告知案件的处理进度,承办法官等情况,做好立案的后续工作。

  合理配置诉讼服务人员,使当事人心中的疑问得到及时解答,纠纷得到及时化解。安排经验丰富的老同志负责信访接待,由业务素质扎实的审判员负责立案审查,由有丰富调解工作经验的同志负责诉前调解、立案调解。老同志们本着对群众负责的态度,迅速、耐心、细致地解决当事人提出的问题,认真处理好初访,认真化解矛盾纠纷,坚持文明接访,做到对来访人员“一把椅子请坐、一杯清水润喉、一句问候暖人、一心解决问题”,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和理解。

关键词: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责任编辑:赵文娟

相关新闻

主管单位:中共张家口市委政法委员会
备案序号:冀ICP备10001396号-1    技术支持:长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