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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今年以来,阳原县公安局主动承担责任,强化组织机构、明确任务目标、营造舆论氛围、增强工作实效,努力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高层次上参与、推动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强化交通管理,打造“畅通县城”。该局借力“创建文明县城”行动,继续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管理力度,严厉打击酒后驾车、超速超载、车辆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做到文明执勤、公正执法,严防发生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确保达到检查硬性要求,实现全县文明交通。 严厉打击犯罪,建设“平安县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专案侦办,集中力量,统筹资源,快侦快破现行案件,依法严厉打击犯罪行为,及时消除各类隐患。尤其针对“盗抢骗”、电信诈骗等侵害性犯罪,积极开展打击行动,为人民群众创造祥和安定的社会环境,为建设“平安阳原”添砖加瓦。 净化社会环境,营造“无污县城”。由治安牵头,其他职能部门组织配合,确保校园周边无色情、低级、迷信、反动、恐怖的玩具、文具和出版物销售;学校周边200米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在可能干扰教育秩序的地方无经营性娱乐场所。按照考核标准,对全县所有网吧逐个组织检查,严格实施实名上网登记制度,严禁经营性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确保实名制登记管理措施到位。 深化文明服务,塑造“文明县城”。窗口单位在显著位置设有文明出境宣传,有告知教育和引导信息,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文明出境游宣传教育;做到办公区域整洁,警容严整、用语文明,办公制度公开、程序规范,并设置禁烟标识,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完好,无占用、堵塞消防通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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