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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原法院“四项措施”有效提升案件结案率

2017-05-16 11: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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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原法院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采取四项措施,全力提升审判效率,今年第一季度,共收案505件(含旧存71件),结案252件,结案率49.9%,案件审限内结案率100%,案件平均审执时间为34天,结案率在全市法院位列第一。

  研判设定结案参考指标。年初,该院责成审管办参照上年度收案数对全年案件收案数作出宏观研判,对结案均衡率进行预算,并根据案件性质、各庭的收案情况等,设定各业务庭及人民法庭的全年和每月的结案率指标,作为办案的重要参考。每月召开质效分析会,根据收案和未结案情况,调整结案率指标,明确下达法官的月结案数。

  建立周通报月分析机制。充分发挥审判管理通报提示预警作用,在一楼电子屏幕定期滚动播放各庭每周结案动态信息,每月编发一期审判质效评估分析报告,全面讲评各部门和每名法官的审判质效数据,在全院范围内公开晒成绩、亮问题、评工作、议措施,形成管理在平时、考评在平时、奖惩在平时的审判质效考核良性运行机制。截止4月底,该院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态势良好,收案数占比较大的5个人民法庭结案率均达75%以上。

  整合资源协同推进办案。结合院内实际,优化全院审判资源配置,将年富力强的办案骨干充实到办案任务重、压力大的庭,科学组建13个审判团队;严格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明确院庭长年度办案任务指标,并将其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确保“真审真办”;同时将综合部门的4名青年干警全部调至审判庭室担当书记员,同时明确书记员职责,全力做好送达、扫描、网传、整卷归档等事务性工作,使法官专注于庭审和文书制作;要求司法鉴定技术室对正在办理的评估鉴定拍卖等委托事项进行排查,发函督促相关机构尽快办结,平均耗时减少约10天,提高了案件审结进度。

  因案施策缩短办案周期。坚持立案源头案件过滤,对司法确认、小额诉讼、简单民事案件等实行速裁速办。截止4月底,小额速裁审判庭共收案66件,结案62件,结案率达94%;坚持庭内分类审案,推行难案精办,简案快办,提高结案数,提升结案率;坚持庭间分流,及时将庭内收案占比大、人均办案数多、案件平均审执期限较长的案件分流至收案占比小、人均办案数少、案件平均审执期限短的庭室办理,有效利用审判资源,确保人案均衡。

  阳原法院孙华卫、闫晓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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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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