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张家口阳原县长安网 >> 矛盾化解

阳原县公安局采取四项措施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2017-01-27 16:36:14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针对岁末年初辖区内不稳定因素增多的实际,阳原县公安局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先”的原则,扎实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确保年底前辖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有序。

  一、摸排梳理,尽早发现苗头。针对岁末年初经济纠纷、劳资纠纷增多的实际,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组织民警深入辖区走访企事业单位、困难家庭、建筑工地、用工单位,将拖欠工人工资问题作为重点隐患,开展地毯式摸排,将有可能欠薪的单位和业主列为重点对象,全力摸排各类不安定因素,做到有的放矢,及时发现,尽早介入,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稳定因素,防止“民转治、民转刑、小转群”等案件发生。

  二、主动沟通,积极有效化解。针对矛盾发生初期双方情绪激动、易产生过激行为的情况,与当事人面对面促膝交谈,主动进行换位思考,消除与群众的距离感或对立感。深入了解当事人双方的矛盾焦点和利益诉求点,以警民关系更加和谐、人民群众更加满意为目标,找准根本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做好双方当事人安抚劝导工作,力争做到公平公正、不偏不倚,防止矛盾激化。

  三、规范处警,严格公正执法。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受理、调查取证、调解等环节的工作制度,不定期组织民警开展执法交流、案例分析等活动,自觉查找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民警严格、公正执法的理念,全面提升其综合业务素质和行政调解能力。在调解过程中,规范处警语言、动作,避免与群众发生冲突,积极履行调解义务,主动化解纠纷矛盾,争取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加强走访,确保工作实效。县局将回访工作常态抓,充分利用入户走访、案件回访等形式,强化走访调查,避免矛盾升级,在与辖区百姓接触的同时,开展以案释法,向百姓宣传各类相关的法律常识及政策法规,教育群众通过合法正规的渠道逐级反映诉求。按照“谁调处、谁负责”的原则,将回访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巩固调解成效。

关键词:工作 矛盾 纠纷 的 调解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责任编辑:钱彦斌

相关新闻

主管单位:中共张家口市委政法委员会
备案序号:冀ICP备10001396号-1    技术支持:长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