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从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暨第六届全国基层检察院表彰大会上传来喜讯,阳原县人民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第六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据悉,河北省共有12个单位受到表彰。该院此次获奖是继在2011年获得“全国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2015年获得的“全国文明单位”国家级荣誉后收获的又一国家级殊荣。 近年来,阳原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检察职能,开拓创新,各项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2014年该院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并连续八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省级文明单位。2006年至2013年连续八年被评为全省检察系统“先进基层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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