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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司法公开 满足群众需求 ——访阳原县人民法院院长杨海清

2015-06-09 11:5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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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在如火如荼开展。近日,我们结合此项活动开展情况专访了阳原县人民法院院长杨海清。

  问:为什么要将司法公开作为教育实践活动重点工作加以推进?

  答:基层法院与老百姓接触最紧密,老百姓最关心司法公正不公正。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把解决问题作为落脚点。我们要从群众关注的热点、重点入手,让审判权力运行公布于众,让老百姓真正认同法院裁判,在更深层次、更广范围树立司法权威。司法公开是促进司法公正的最有效方式之一。公开也是一种倒逼机制。我们通过公开工作,促进了审判质效大幅提升:2012年所办案件无发还、无改判、无申诉。2013年继续保持“三无”纪录,这项成绩的取得与推进司法公开密切相关。在今年县“两会”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时,部分县人大代表认为,我院司法公开做法顺应趋势、顺应民意,建议常抓不懈。我们党组认为,司法公开已经获得了社会各界广泛认可,一定要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把公开工作做实做细,不辜负人民群众的热切期望。

  问:作为国家级贫困县法院,软硬件建设与先进法院存在不小差距,这对于推进司法公开有无影响?

  答:这个问题问得好。我们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最根本的是要将精神层面的内容学到手、学到位。密切联系群众是传家宝,过去搞革命、搞建设,基础条件并不好,但是心里时时处处为群众着想,通过努力争取、创造条件,也能够取得群众认可的成就。也有人认为,贫困县法院硬件上不了档次,软件跟不上形势,再搞也赶不上先进法院。这就涉及与先进法院比什么的问题,比软硬件都不行,应该比公开的认识、态度等内在精神。认识上去了,态度端正了,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搞出名堂、搞出效果来。如在立案环节,我们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坚持将立案、分案、排期等项工作全部向当事人公开;对于不予受理的案件,在下达不予受理裁定书的同时附相关法律法规,并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其他途径依法处理,赢得当事人的理解与尊重。近年来,我们建立数字化法庭、开通门户网站、开通官方微博等,在信息化、科技化建设方面虽小有成就,但仍有不小差距。我们的法官队伍在年龄结构、学历水平、知识积累等方面也有差距,但是我们只要与群众紧密联系,在司法裁判过程中,把心交给了群众,朴实的老百姓面对面地感受到了公开公正,同样能够取得良好效果。所以,我们要利用好现有的硬件设备,提升软件建设水平,就一定能够把公开工作做好。

  问:你院哪些公开做法受到了群众欢迎?

  答:群众认可,就是最大褒奖。从改进工作的角度出发,我们通过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等了解到,老百姓对我院一些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比如公开立案,我们在醒目位置公布了立案条件、立案标准、收费标准、救助条件等,并安排专人负责答疑解惑,符合条件的,敞开门立案;不符合条件的,告知解决渠道。立案不立案,依法行事,赢得了当事人的尊重与理解。比如公开开庭,通过网站、公告、显示屏,告知公众什么时间开什么庭,有旁听需求的,凭个人身份证即可旁听。倡导巡回审判,到案发地、村委会现场解决纠纷,裁判意见让群众现场评判,提升了当事人对法院裁判的认可度。还有公开执行,过去有的申请人认为,被执行人有的是财产,就是法院不给执行。现在好了,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执行全过程全部网上录入,便于当事人查询,申请人自然心中有数。还有公开裁判文书,原来老百姓涉及什么纠纷赶紧找律师咨询一下,现在越来越多的当事人愿意到我们的门户网站查一查,了解一下类似纠纷如何处理。为此,我们在公布裁判文书的时候,还附上了裁判要点、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以及教育意义等,方便群众查询、学习、参考。我院网站自开通以来,点击率非常高,在全省法院系统排名比较靠前。

  问:下一步您有何打算?

  答:满足群众需求,是我们工作的目标。今年是司法公开年。目前,我们已经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阳光司法”的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目标、任务及职责,有计划有步骤地落实相关公开措施。总体上,我们要结合审判实际,不断深化立案、审判、执行公开工作,在微博及网络庭审直播、裁判文书、案件信息查询、征信系统建设等方面有所突破。另外,我们认为,老百姓认为案件裁判的公不公,一定程度上是看法官廉洁不廉洁。为此,我们倡导公开与廉洁并举,让公开倒逼廉洁,让廉洁保障公正,让老百姓积极参与到司法公开工作中来,反对“四风”,反对司法腐败,营造风清气正的审判氛围、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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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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