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16时32分许,阳原县消防大队接到119火警,报警人称西城昌盛西街十字路口“红人”服装店起火,有两名人员被困。县消防大队携带消防设备立即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并未发现火情,也未找到报警人。之后又在16时37分,同一报警人又拨打了110指挥中心电话报警称:有人在“红人”服装店内被人用刀捅了。经西城镇派出所民警出警落实两次报警均系其谎报警情。 经西城镇派出所侦查,找到了谎报警情人沈某,将其带回派出所询问,沈某对谎报警情事实供认不讳。沈某的行为已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相关规定,阳原县公安局对沈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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