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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原法院:精准发力 助力脱贫

2019-01-02 17:4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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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2月18日下午,阳原县人民法院举行涉农执行案款集中发放大会,为48名农民工集中发放被拖欠的工资共计18.13万元,其中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8户、低保贫困户4户。

  2012年,阳原县某村成立糯玉米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本村及周边村村民全某等48人先后在该合作社打工。后因合作社经营不善,大部分资产涉及诉讼,已无法正常经营,导致拖欠全某等48位农民工工资18.13万元。全某等48位农民工一直催要未果,遂多次到乡政府、县信访局和县政府闹访,在辖区内造成了较大影响。阳原县人民法院了解此情况后,主动联系该48位农民工,向他们释法析理,倡导大家通过诉讼解决问题。

  2018年11月19日,拥有债权的农民工集体诉至阳原县人民法院,诉请法院判令该种合作社偿还工资。案件受理后,院内了解到48名原告中涉及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4户低保贫困户。对此,院党组高度重视,为该案开辟绿色通道,决定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优先兑付,最大限度地为群众维权,保障农民工,尤其是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使他们不因合法权益被侵害而影响生产生活或致贫返贫。于是该院通过小额速裁程序积极组织原被告进行诉前调解,向被告严明法律义务,当事人自愿达成于11月30日前支付工资的调解协议,但直至12月初,被执行人仍未履行义务,案件转至执行程序。

  执行局受理案件后,执行法官经全面排查了解到,在该院另一执行案件中,该合作社作为申请人对阳原县甲村委会享有债权,于是执行法官多次与甲村委会进行协调,向其宣讲扶贫政策,敦促该村委会尽快履行义务。在村委会的主动配合下,另案的执行案款于12月17日执行到位,12月18日,该院集中为48位农民工发放了执行款。至此,该案从起诉到执行,不到一个月即得以圆满化解,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集中发放当天,笔者随机采访了几位村民。其中领到执行款的甲村贫困户薛银山说:“八年了,原以为这些钱都没指望了,没想到法院帮我们要回来了!我们原本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没想到这么快!法院一直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上,净办实事,真的太感谢你们了!有了这笔执行款,我年内就能脱贫。”乙村低保户邢珍说:“我领到了1947元,虽然钱不多,但是这些钱足可以让我缓解一下当前的困难,安心过年了。”甲村贫困户薛义武激动地说:“我领到的执行款也不多,但坚定了我们贫困户的脱贫信心。有法院为咱老百姓撑腰,我坚信只要我辛勤劳动,就能脱贫致富。给法院点赞!”

  “基本解决执行难”和脱贫攻坚都是着力于解决民生问题,涉及群众根本利益的大事。今年以来,阳原法院坚持服务大局,把握精准脱贫要义,对当事人为农村贫困群众等民生案件高度重视,依法全力保障贫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助力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扎实推进,仅执行工作中成功执结涉申请人为贫困群众的案件56起,执行标的到位金额12.57万元。

  阳原法院孙华卫闫晓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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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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