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出鞘,威力尽显。11月15日,阳原县人民法院继续开展“燕赵利剑”专项执行行动,成功扣押了被执行人某矿业公司的一辆装载机并查封了选矿厂内相应价值的机器设备。 阳原法院执行局局长为执行干警作动员 执行干警到达被执行人张家口某矿业公司所在地:阳原县化稍营镇石匣里村附近山上 在边某、崔某、杜某、苏某等九名申请人申请执行张家口市某矿业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一案中,根据生效判决,张家口市某矿业有限公司应向边某、崔某、杜某、苏某等九名农民工履行劳动报酬款共计九万五千余元,而该矿业公司在法定期限内一直未履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涉及到九名农民工的欠薪问题,该矿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霍某一直躲避不出面处理,执行立案三个多月未按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履行义务。 执行干警对该矿业公司的一辆装载机进行扣押 执行干警给该矿业公司的选矿厂贴封条 2018年11月15日下午2时,阳原法院执行局出动执行干警二十余名,奔赴该矿业公司所在地阳原县化稍营镇石匣里村,对该矿业公司实施强制执行措施,成功扣押了该公司的装载机一辆,并查封了该选矿厂内相应价值的机器设备。 阳原法院 闫晓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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