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创建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日前,阳原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分别对一起盗窃案、两起故意伤害案和三起交通肇事案件进行了公开集中宣判,被告人孙某、张某等被判处七个月以上不等的有期徒刑或缓刑。 这次集中宣判,是打击犯罪分子嚣张气焰,牢固确立法律不容侵犯、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不容侵犯、社会正常秩序不容侵犯的理念,公开惩罚犯罪、扩大教育面的一项重大举措,是该院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成果的再次集中展示。同时也警告那些不法分子,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只有尽快到政法机关投案自首,才是唯一出路。 该院坚持严打态势常态化,全身心投入到“平安阳原”建设中,坚决维护和促进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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